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抄送文件材料是否需要归档?

发布时间:2024年04月30日 14:39来源:鹤壁市档案馆浏览次数:

抄送文件材料是否需要归档?

转发:白桦林 兰台驿站 2024-04-16 12:00 安徽

拟稿文件必须要确定主送机关单位,文件是为了什么目的起草制定,发给谁,解决什么事。为了扩大文件的知晓面,主送的同时,还可以通过抄送的形式,让更多的单位、人员了解、知道相关事情以及执行文件的相关要求。
    什么是主送机关呢?

主送机关是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,应当使用机关全称、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。

主送机关一般编排于标题下空一行位置,居左顶格,回行时仍顶格,最后一个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。

如主送机关名称过多导致公文首页不能显示正文时,应当将主送机关名称移至版记,除将“抄送”二字改为“主送”外,编排方法同抄送机关。既有主送机关又有抄送机关时,应当将主送机关置于抄送机关之上一行,之间不加分隔线。
    什么是抄送机关?

抄送机关是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者知晓公文内容的其他机关,应当使用机关全称、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。

如有抄送机关,一般用4号仿宋体字,在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之上一行、左右各空一字编排。“抄送”二字后加全角冒号和抄送机关名称,回行时与冒号后的首字对齐,最后一个抄送机关名称后标句号。
    主送、抄送文件的行文规则:

1. 向上级机关行文,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机关,根据需要同时抄送相关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,不抄送下级机关;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一个上级机关行文,必要时抄送另一个上级机关。

2.向下级机关行文,主送受理机关,根据需要抄送相关机关。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发文机关的直接上级机关。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,必要时抄送该下级机关的另一个上级机关。

某些单位的负责人对文件拟制标准不高,抄送机关的编排比较随意,有没有工作需要都列入抄送范围,结果导致文件泛滥,归档鉴定需要增加大量额外精力。收集整理的工作人员,如果是本单位的具办业务人员,对工作内容比较熟悉,还容易区分抄送件是否需要归档;如果是委托外包服务公司开展工作的,新手操作员很难区分这种抄送件是否需要归档。

《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》(国家档案局令第8号)规定:

1.机关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不归档;

2.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不需办理的抄送文件材料。

否是抄送的文件材料全部不归档?

不是。

排除8号令规定的不归档范围,需要办理的、有工作关联关系的抄送文件材料,根据文件的价值鉴定,是需要归档的。